医院领导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创建“无烟医疗机构”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由院长、书记总负责,实行领导负责制,全面负责医院控烟的组织领导、动员宣传、检查督导以及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院职工都参与控烟,人人有责任劝阻他人吸烟。职工、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医务人员禁止穿工作服在吸烟点吸烟,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
医院将继续以创建“无烟医疗机构”为契机,努力为病人提供“温馨、便捷、优质”的人性化服务,为患者和医院职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就诊和工作环境,提升患者满意度,提高医院品牌形象。
上海市中医医院
上海市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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