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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3 来源: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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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研究所及有关单位:

接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通知,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根据《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和《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将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20151月至201612月完成,符合《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等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属于本届评奖范围。

    已经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研究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的研究成果,不属于评奖范围。

(二)申请的规定

符合条件的研究成果,可以申请评奖,申请规定如下:

1.分类申请奖项。

(1)研究成果奖申请对象:申请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2)内部调研奖申请对象:申请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本办法所指上海市党政机关,包括上海市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等机关。

2.申请人可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申请评奖。

(1)研究成果属于单位完成的,应当以单位名义申请评奖,申请人应当是研究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并应当在申请书中按排序注明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

(2)研究成果属于个人完成的,应当以个人名义申请评奖,申请人应当是研究成果第一完成人,并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

(3)两个以上(含)单位或个人申请评奖,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次排序,并且应当与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排序完全一致。

(4)每项研究成果只能申请一次,不能以不同申请人名义重复申请,否则申请无效。

3.申请的成果,应当是研究上海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等问题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也包括与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国际大都市和科技创新中心相关的长三角、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发展等问题的优秀研究成果。

4.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不能超过两项,凡超限申请均无效。

5.上海市党政机关现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不可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申请奖项。

6.申请步骤分两步

1)网上申请。研究成果奖,通过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申请系统网站申请(http://fzzx.sh.gov.cn:89;内部调研奖,通过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务网网站评奖申请系统申请。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提交申请书,同时,须在网上上传成果摘要和成果报告电子文档(超过上传文件大小限制的成果报告另请提交报告光盘)。

2)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光盘)。网上申请后,经预审通过,申请人即应打印申请书,只需将书面申请材料(光盘)报送科技处。

7.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

1)经网上预审通过的申请书

2)研究成果报告

3)研究成果摘要

4)研究成果已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的,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研究成果摘要撰写要求:

(1)研究成果摘要是对成果全文进行缩写,还应列出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和完成时间等信息;

(2)字数:约3000字;

(3)申请研究成果奖的,获奖后将对其摘要予以汇编印发,因此,撰写的摘要内容应当可以公开发表(内部调研奖获奖成果不作汇编):

(4)第一完成人签名同意。

二、申报时间节点、联系人:

    网上申请受理日期:2017227日至2017316日。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光盘)报送科技处,截止日期:2017331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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