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研究所及有关单位:
接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通知,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根据《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和《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将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完成,符合《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等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属于本届评奖范围。
已经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研究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的研究成果,不属于评奖范围。
(二)申请的规定
符合条件的研究成果,可以申请评奖,申请规定如下:
1.分类申请奖项。
(1)研究成果奖申请对象:申请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2)内部调研奖申请对象:申请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本办法所指上海市党政机关,包括上海市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等机关。
2.申请人可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申请评奖。
(1)研究成果属于单位完成的,应当以单位名义申请评奖,申请人应当是研究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并应当在申请书中按排序注明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
(2)研究成果属于个人完成的,应当以个人名义申请评奖,申请人应当是研究成果第一完成人,并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
(3)两个以上(含)单位或个人申请评奖,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次排序,并且应当与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排序完全一致。
(4)每项研究成果只能申请一次,不能以不同申请人名义重复申请,否则申请无效。
3.申请的成果,应当是研究上海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等问题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也包括与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国际大都市和科技创新中心相关的长三角、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发展等问题的优秀研究成果。
4.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不能超过两项,凡超限申请均无效。
5.上海市党政机关现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不可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申请奖项。
6.申请步骤分两步
(1)网上申请。研究成果奖,通过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申请系统网站申请(http://fzzx.sh.gov.cn:89);内部调研奖,通过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务网网站评奖申请系统申请。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提交申请书,同时,须在网上上传成果摘要和成果报告电子文档(超过上传文件大小限制的成果报告另请提交报告光盘)。
(2)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光盘)。网上申请后,经预审通过,申请人即应打印申请书,只需将书面申请材料(光盘)报送科技处。
7.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
(1)经网上预审通过的申请书
(2)研究成果报告
(3)研究成果摘要
(4)研究成果已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的,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研究成果摘要撰写要求:
(1)研究成果摘要是对成果全文进行缩写,还应列出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和完成时间等信息;
(2)字数:约3000字;
(3)申请研究成果奖的,获奖后将对其摘要予以汇编印发,因此,撰写的摘要内容应当可以公开发表(内部调研奖获奖成果不作汇编):
(4)第一完成人签名同意。
二、申报时间节点、联系人:
网上申请受理日期: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16日。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光盘)报送科技处,截止日期:2017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上海市中医医院
上海市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
总院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274号
邮编:200071
电话:021-56639828
门诊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67弄1号
电话:021-62588203
沪ICP备15010047号
沪卫(中医)网审[2013]第20015号
订阅号二维码
服务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