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页面:首页 - 人力资源 - 招聘信息

人力资源

上海市中医医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4 来源: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看新闻

打开手机扫描二维码
即可在手机端查看

上海市中医医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中医医院创建于1954年,2005年成为上海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是一所中医特色浓厚、临床科室齐全、医学人才汇聚,集医、教、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医院设上海市名老中医诊疗所和上海市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诊疗所。2017年5月,由嘉定区委区政府和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确立建造上海市中医医院嘉定新院。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 医师岗位,职数31名;

2. 护理岗位,职数38名;

3. 医技岗位,职数8名;

4. 药剂岗位, 职数3名;

5. 科研岗位,职数2名; 

6.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数5名;

7. 卫生管理岗位,职数5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医师岗位:中医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西医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010年(含)以后毕业的需具有2010年前取得的中级职称资格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中级(含)以上职称优先考虑;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或紧缺专业(病理、口腔、麻醉、医学影像、康复医学、西医临床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2.护理岗位:护理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本科学历要求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大专学历要求七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护士执业及资格证书,中级(含)以上职称优先考虑;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3.医技岗位: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本科学历要求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中级(含)以上职称优先考虑;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4.药剂岗位:药学、中药学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本科学历要求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且取得临床药师资格证书;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中级(含)以上职称优先考虑;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5.科研岗位: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中级(含)以上职称优先考虑;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6.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本科学历要求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大专学历要求七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中级(含)以上职称优先考虑;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7.卫生管理岗位:卫生管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本科学历要求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备注:外省市户籍人员应聘以上岗位,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2017831日之前取得,且在有效期内)

三、招聘办法

1. 应聘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简历和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发送rlzyb@szy.sh.cn邮箱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姓名+学历。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2. 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 面试和笔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 体格检查

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院(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 考察

由医院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56639670

联系地址:上海市芷江中路274号

邮政编码:200071

监督电话:56905225

 上海市中医医院

                                       二〇一

分享:

上海市中医医院
上海市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
总院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274号
邮编:200071
电话:021-56639828
门诊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67弄1号
电话:021-62588203

沪ICP备15010047号
沪卫(中医)网审[2013]第2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