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页面:首页 - 人力资源 - 招聘信息

人力资源

上海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24 来源: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看新闻

打开手机扫描二维码
即可在手机端查看

  上海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中医医院创建于1954年,2005年成为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是一所中医特色浓厚、临床科室齐全、医学人才汇聚,集医、教、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医院位于芷江中路274号,在静安区石门一路671号设有门诊部(原上海市中医门诊部)。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医疗岗位,          职数15

(二)护理岗位,          职数38

(三)医技岗位,          职数12

(四)科研岗位,          职数3

(五)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职数4

(六)卫生管理岗位,      职数2

 

二、    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医疗岗位:内科系列、外科系列、妇科、儿科、针推科、五官科、骨伤科、口腔科、麻醉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放射、B超)、康复科等

任职条件:

1. 医学相关专业,中医医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2010年(含)以后毕业的需具有2010年以前取得的中级职称资格或《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中级(含)以上职称优先考虑;

3.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4.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有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护理岗位

任职条件:

1.  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2. 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3. 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4. 有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实习或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医技岗位:医学影像科(放射)、检验科、药剂科等

任职条件:

1. 医技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上岗资格证书(如CTMIR)、职称资格证书;

2. 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3. 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4. 有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实习或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科研岗位

任职条件:

1. 生物医学、分子生物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职称资格证书中级(含)以上职称优先考虑;

2. 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3. 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4. 有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实习或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信息科、财务科、医疗设备等

任职条件:

1. 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上岗证书及执业、职称资格证书

2. 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3. 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4. 有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实习或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六)卫生管理岗位:

任职条件:

1. 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3. 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4. 有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实习或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1.  报名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简历上请注明应聘岗位邮寄地址:上海市闸北区芷江中路274号,邮编:200071

报名时间:即日——20151218日。

  2. 资格审查

  上海市中医医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 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 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和笔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本院(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

 5. 考察

由上海市中医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老师

  邮 箱:  rlzyb@szy.sh.cn

联系电话:56639828*2235

医院网址:http://szy.sh.cn

监督电话:56639670

 

上海市中医医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分享:

上海市中医医院
上海市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
总院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274号
邮编:200071
电话:021-56639828
门诊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67弄1号
电话:021-62588203

沪ICP备15010047号
沪卫(中医)网审[2013]第2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