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者表示将会牢记“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卫生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坚决抵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十项不得”成为门诊部医务人员的自觉行为。
上海市中医医院
上海市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
总院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274号
邮编:200071
电话:021-56639828
门诊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67弄1号
电话:021-62588203
沪ICP备15010047号
沪卫(中医)网审[2013]第20015号
订阅号二维码
服务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