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执业医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养,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上海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医院已于1月份正式启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医院成立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多次组织全院医师进行医师定期考核培训、召开专题会议、建立科室相关工作责任人制度,稳妥有序开展此项工作。
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考核对象为2012年1月1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目前仍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内容包括医师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这一周期内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职业道德等方面。其中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业务水平测评则由上海市统一组织。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
目前医院已完成医疗机构及考核机构的医师信息注册、审核、上报及确认工作,正在进行为符合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进行考核申报,各相关职能科室合作审核并汇总医师良好执业行为记录、工作成绩及职业道德等相关情况。下阶段还将进行简易程序医师考核,一般程序医师业务水平测评及考核等工作,所有考核工作将在今年6月全部完成。
两年一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将跟医师的执业注册、年度评优、职称晋升等挂钩,通过考核促进医师在取得执业资格后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保持应有的职业道德。同时,定期考核也为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管理抓手,可以将确实不符合医师标准的人员从医师队伍中清除出去,从而维护医师队伍的专业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