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页面:首页 - 党建园地 - 学习天地 - 党务知识

学习天地

转移组织关系指南

发布时间:2011-11-23 来源: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看新闻

打开手机扫描二维码
即可在手机端查看

  1.党员凭支部出据的《党员转移组织关系证明信》到所属上级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接收关系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直至转到新单位所在党支部,将介绍信交支部组织委员。
  注意事项:转移组织关系一般要求由党员本人或单位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办理,不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由党员本人携带。
分享:
上一篇:无 下一篇:无

上海市中医医院
上海市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
总院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274号
邮编:200071 电话:021-56639828
门诊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67弄1号
电话:021-62588203

沪ICP备15010047号 沪卫(中医)网审【2013】第20015号
法律所有权 隐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