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发布时间:20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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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党组织应根据党员受处分的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党员因违反党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下的纪律处分,仍享有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仍要过组织生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权利和义务都同原来一样,也要过组织生活。经支部大会决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或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一般情况下,仍可参加组织生活,因为支部大会决议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方能生效。但问题性质属于敌我矛盾的,则不宜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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