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市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效遏制市级医院“红包”、“回扣”问题, 3月下旬申康中心党政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市级医院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出的关于“五个严禁”的具体内容如下:
重申“五个严禁”,坚决纠正和查处行业不正之风。《通知》重申和强调了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和在医疗活动中,以任何名义收受患者及其亲友、有关单位的礼金、礼卡、购物券、物品等“红包”;严禁在药品、设备、一次性卫生材料、植入式器械、试剂、基建、物资等招标、采购和使用中,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收受现金、物品等“回扣”;严禁在医疗活动中收取临床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统方费、转诊费等;严禁接受药械生产经营企业邀请,假借参加会议去境内(外)旅游;严禁到药械生产经营企业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通知》同时明确规定,如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被查实收受“红包”、“回扣”的,立即予以免职处分;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被查实收受“红包”、“回扣”的,立即予以停职6个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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