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页面:首页 - 科研工作 - 科研动态

科研工作

关于公布本市2017年 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3 来源: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看新闻

打开手机扫描二维码
即可在手机端查看

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68号)和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确定,本市2017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共有1048项(其中申报项目903项,备案项目145项)。现将项目通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nhfpc.gov.cn)、中华医学会网站(www.cma.org.cn)、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和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网(3wapp.haoyisheng.com)予以公布,作为管理部门核实本市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依据。

各申办单位要主动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项目申办单位应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项目编号、办班通知、日程等相关资料报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并于项目举办结束后2周内通过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项目活动日程表、考试试题、学员通讯录(请使用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建学员通讯录)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使用情况简介表。请各区卫生计生委、有关大学、中福会、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各学术团体等单位加强对项目执行工作的监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认真执行并按要求及时汇报执行情况。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和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对项目执行与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并适时将项目执行率予以公布。

 

分享:

上海市中医医院
上海市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
总院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274号
邮编:200071
电话:021-56639828
门诊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67弄1号
电话:021-62588203

沪ICP备15010047号
沪卫(中医)网审[2013]第2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