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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批上海卫生系统重要疾病联合攻关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4 来源: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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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批上海卫生系统重要疾病联合攻关项目的通知

 

 

 为进一步突破防病治病的关键技术,增强卫生科技的核心竞争力,着力提高重要疾病的防治水平,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实施了重要疾病联合攻关项目,整合与统筹全市优势科研力量,开展联合攻关。现拟在第一批实施项目基础上选拔第二批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一)项目类别与数量

重要疾病联合攻关项目分为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资助500/项,2014年拟资助5项;重点项目资助50/项,2014年拟资助10项。

(二)主要研究方向与支持领域

1、重大项目

专题一:肾脏肿瘤等恶性肿瘤的早期诊断与规范化治疗方案研究

1)研究目标

对肾脏肿瘤等未有明确诊断治疗标准的恶性肿瘤建立诊断标准,提高早期诊断率;建立个体化、规范化的治疗方案,提高生存率和生存质量,降低医疗成本。

2)研究内容

对未有明确诊断治疗标准的恶性肿瘤寻找肿瘤标志物,建立影像-分子诊断标准,提高早期诊断率;建立肿瘤患者评分系统,开展个体化、规范化治疗方案研究,提高生存率和生存质量。

专题二:基于三维数字模型的无创性门静脉压力检测新技术

1)研究目标

通过应用数学、流体力学与临床医学的多学科交叉研究,利用门静脉及其主要属支的三维结构重建、有限元模型分析、血液动力学和血液流变学计算方法,建立出一种安全无创、简便经济、灵敏度高且可重复检查的门静脉压力测定新方法。

2)研究内容

建立肝门静脉的三维血管模型;对应用新检测技术的患者进行前瞻性研究,明确门静脉压力与病情程度诊断、并发症风险预测、治疗方案制定和预后效果的关系。

专题三:股骨头坏死的前瞻性队列及防治研究

1)研究目标

明确股骨头坏死发生的流行病学规律及发病机制;开展股骨头坏死的早期诊断与干预研究。

2)研究内容

开展股骨头坏死的大样本前瞻性队列观察,明确不同疾病患者使用激素治疗后与股骨头坏死发病风险的量效关系以及股骨颈骨折与股骨头坏死发生的内在规律,建立坏死风险管控模型;寻找股骨头坏死的防治靶点,建立早期预测、早期诊断的技术手段,对股骨头坏死进行干预研究。

专题四:主动脉夹层的预警、救治技术与诊疗规范研究

1)研究目标

针对累及主动脉重要分支动脉的主动脉夹层微创治疗问题,形成产品化得新型移植物和先进腔内微创技术,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通过系统评价和分析,制订标准化的主动脉夹层诊疗规范,降低死亡率和并发症。

2)研究内容

开展累及主动脉重要分支动脉的主动脉夹层微创腔内治疗技术多中心临床研究,研究并优化新型移植物和先进血管腔内微创治疗技术,评价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制订我国主动脉夹层诊疗规范。

专题五:基于疾病管理模式与智慧医疗方案的区域心力衰竭协同管理平台的建设及应用示范

1)研究目标

构建区域的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人心力衰竭协同管理平台,为心衰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规范、全程、便捷的疾病管理服务,降低心衰新发病率、再入院率和死亡率,促进健康、改善预后,节省医疗开支。探索适合循证医学的慢病防治策略和协同医疗方案。

2)研究内容

建立基于疾病管理模式和智慧医疗方案的区域心力衰竭协同管理的业务规范体系;完成与现有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医院信息平台的对接,建设区域心力衰竭协同管理平台;建立心力衰竭协同管理示范区,观察管理后心力衰竭的新发病率、再入院率、死亡率及医疗费用等的改变。优化、总结基于疾病管理模式和智慧医疗方案的慢病管理策略和协同医疗方案。

2、重点项目

方向一:认知与行为障碍

开展对普通人群有重大影响的难治性认知与行为障碍的早期识别、疗效预测与优化治疗策略的追踪研究;开发相关的快速筛查工具和易推广干预模式;建立诊疗质量控制规范。

方向二:妇产科疾病

对本市育龄女性复发性流产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通过综合治疗措施降低复发性流产的临床发生率,建立治疗复发性流产的临床路径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使用。

方向三:血液系统疾病

对造血肝细胞移植治疗关键技术研究,进一步优化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体系,以期改善造血干细胞移植疗效、减少移植相关并发症、提高移植患者长期生存率。

方向四:听觉系统疾病

探讨中重度以及极重度聋的人工听觉康复技术的临床路径,在本市范围内建立若干个人工听觉植入康复中心,规范中重度聋和极重度聋聋患者的外科治疗,研究振动声桥植入术的中长期疗效以及可能的风险评估。

方向五:康复治疗

对常见的烧伤、骨创、神经等损伤,探索多层次、多方位的综合治疗方案,建立康复治疗规范。

方向六:罕见病治疗

对一些未有明确治疗方案的罕见病治疗开展研究,探索治疗新方法与新技术,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需为本市卫生计生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医疗机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重大项目需由市级医疗机构牵头多中心联合申报。

2、项目申请单位在项目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学术影响力和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对于有多家单位参与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先行组合形成项目研究团队,签署项目合作研究协议,明确规定各方负责的研究内容和责任,由项目申请单位负责项目申报,并对参与各方的资格进行审核。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且是项目的实际承担人,年龄不超过55岁(申请当年11日未满55岁),博士生导师,具有高级职称。

2、项目申请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不超过3项。第一批重要疾病联合攻关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申请人不得参与两项以上的项目申报,且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同一研究内容的项目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

3、项目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工作基础和科研实力,具有获得同行认可的重要成就,在有国际影响力的杂志上发表过高质量的相关论文,或拥有相关国内或国际发明专利。

4、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和主要研究人员。

5、在项目执行期间,项目申请人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累计离职或出国时间不超过6个月;用于项目研究的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出境、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应说明是否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已获批准的,应附上相关批件,正在申请中的应说明;涉及医学伦理的,应附上伦理委员会批件。

2、已申报市级财政资助的项目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3、项目研究期限为20151-201712

4、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每个单位牵头申报不超过1项。

三、申报材料

(一)《上海市卫生系统重要疾病联合攻关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一式5份。

(二)相关附件材料,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1份。

1、相关代表性论文(最多5篇)、发明专利授权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2、项目查新证明;

3、多家单位参与的项目须提交合作研究协议;

4、涉及伦理的项目须提交伦理委员会批件;

5、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出境、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项目应提交相关批件或说明;

6、有自筹资金的项目须提交自筹资金承诺函。

  以上材料201495日前交至科研处。

科研处

201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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