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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发布时间:2011-11-23 来源: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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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指定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多高,在党的生活中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出现,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内不充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不但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和小组,而且要坚持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如确因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应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这是因为,这些同志长期在一块工作,接触比较多,互相比较了解,而且他们之间在思想上、工作上有些不同意见,又不便在支部或小组会上谈,支部和小组也难以帮助解决。因此,需要党委(党组)单独召开党的民主生活会,就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以及相互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必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这样做既有利于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又有利于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关系,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作风,提高领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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