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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纠风办《关于公布本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6 来源: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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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20  沪卫监察【20102号)

各区(县)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相关大学、局属单位、社团组织、局机关处室:

       2007年以来,本市卫生系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市有关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会议精神,先后对行政、党群系统及社团范围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梳理,并将清理后拟保留的项目报请市清理办审核。经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下列4项为本市卫生系统的保留项目。

上海市卫生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主办(承办)单位

周期

1

上海市爱国卫生先进集体、个人

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卫委办

3

2

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护士)

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卫生局

3

以上

3

上海市医学科技奖

市医学会

2

4

上海药学科技奖

市药协会

2

       现将市纠风办《关于公布本市评比达标志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知》(沪纠办〔201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从2010年起,凡没有列入本市保留项目目录的项目,一律不得再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各级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明知故犯、严重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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